香港回归十年来,内地与香港已经形成唇齿相依、密不可分的经贸关系,特别是2003年以来《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
CEPA)及其补充协议的签署与实施,更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。
在货物贸易领域,自2006年1月1日CEPA III实施以来,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面实施“零关税”。目前已经享受到零关税
优惠的香港产品已经达1448种,基本囊括了香港全部现有产品,并为未来有可能在香港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。截至2007年4
月底,内地累计进口香港零关税产品超过10亿美元,免征关税额7亿多人民币。
在服务贸易领域,内地在金融、法律、会计、建筑、旅游、医疗、物流等27个领域实施了152项开放措施,涉及内地33个政府部门。截
至2007年4月底,共有1753家香港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投资内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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